四川天一学院2019年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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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一学院2019年录取分数线:2019年录取分数线暂未出来,每年录取分数线差别不大,招生之家为大家整...
四川天一学院2019年录取分数线:2019年录取分数线暂未出来,每年录取分数线差别不大,招生之家为大家整理了往年录取分数线,仅供参考。
学历层次:大专
学校介绍:
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是四川希望教育产业集团旗下的一所综合类的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是全国最早建立的民办普通高校之一。
在发展历程中,学院牢牢把握国家大力发展民办教育的大好机遇,审时度势,乘势而上,以“天阔地远、一路超凡”的精神气概,敢闯敢干、敢为人先的胆识和魄力,适应市场需求、服务地方经济的办学思路,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育人模式,以服务为宗旨,以质量为根本,以就业为导向,突出特色,铸就品牌,推进学院事业不断发展,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学院发展成为了一所以管理、财经、建筑、商务、软件、艺术、护理等普通专科教育为主,继续教育、国际教育为辅,多专业、多形式、多层次办学,规模、质量、结构、效益协调发展的民办高校。23年来为社会培养输送了20届4.8万余名普通专科合格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达95%以上。历届毕业生以较强的职业适应性、过硬的专业技能深受用人单位青睐,获得了社会广泛认可。同时,学院的办学业绩与发展成就,得到了省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好评。
近十余年来,学院先后获得的主要荣誉称号有:2000年“成都市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先进集体”、2003年“成都市职业教育先进集体”,2004年“中国十大优秀民办高校”,2005年度“品牌教育最具创新奖”,2005--2006年度“中国十佳诚信民办高校”,2007年“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2008--2009年度“四川省高校后勤管理工作先进集体”,2010年“全国民办教育先进集体”,2011年“中国民办高等教育优秀院校”。
录取规则:
第1条 学院实行“阳光招生”,并按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进行远程网上录取。贯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公开、公正、公平选拔每一位合格考生。
第2条 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学生,并根据教育部当年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3条 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第4条 对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执行,我院予以认可。
第5条 普通类专业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总分顺序,根据专业志愿安排专业。文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语文成绩录取;如语文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数学成绩录取);理科考生总分相同时,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依次排序(首先按数学成绩录取;如数学成绩相同,按外语成绩录取;如外语成绩也相同,按语文成绩录取)。考生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录取未满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报考我院航空服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面试,合格者方可报考该专业。(面试时间及要求详见我院官方网站主页)
第6条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通过填报志愿,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考生录取排序办法:按照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总和统一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录满计划为止(同时遵循各省艺术类招生录取办法相关规定)。
第7条 在录取过程中,学院可依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根据生源情况调整招生计划。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调整招生计划,需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同意,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8条 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文件执行考生体检要求。
第9条 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第10条 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课程为英语。
第11条 录取结果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市)有关要求及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可登陆民办四川天一学院招生网站查询。